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15%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,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。
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,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,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(2023年、2024年和2025年)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,即按15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★◆◆◆★。
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、湖北省财政厅◆◆■◆◆◆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》◆★◆,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。证书编号为GR5,发证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★◆◆,有效期三年◆◆■◆■★。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◆★■■★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★◆■。